博爱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
机构遴选认定公告
 
根据《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焦作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农﹝2021﹞151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博爱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认定工作。
一、培育任务
2021年,我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2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培训任务100人,开设经济作物种植和畜牧养殖两个培训班,每班各50人,人均补助标准35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训任务150人,开设粮食生产、果树栽培、农机三个培训班,每班各50人人均补助标准1000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培训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财务状况稳定,且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2、自愿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3、具有相关培训资质,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备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所需的师资力量、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实训基地和食宿场所等基本条件。能建立真实、规范、完整的培训档案,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跟踪服务能力。
5、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特点,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培训经验和较好的农民培训工作基础。
6、遵守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各项要求,具有健全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遴选认定程序
1.发布公告。公布申报条件、遴选认定程序、报送的相关申报材料和申报时间等。
2.自愿申报。培训机构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和能力,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3.遴选认定。县农业农村局接收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相关专家按照规定的申报条件,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遴选出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申报材料
1、培育机构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实训基地情况、历年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博爱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认定申请表;
3、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培训许可证、培训机构登记证);
4、教师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
6、培训教室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以及其它方面的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自愿服从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培训任务的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1、申报机构请于2021年11月4 日--11月 10日17:30前,到博爱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博爱县机关综合办公楼东配楼7楼。博爱县发展大道(西段)188号。
联系人:刘琳琳     联系电话:0391-862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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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爱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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