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28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快焦作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0年高级技师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岗位职工,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龄段内,符合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申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此次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范围。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100号)要求,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工作且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申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二、考评职业(工种)
高级技师考评职业(工种)范围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所列职业(工种)。
三、申报条件
(一)技能人员。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申报。
(二)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关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1、取得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并在生产一线技能岗位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一)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填报《河南省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人员名册》(附件1)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个人申报的,可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所需材料。
1、《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
2、《河南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简表》(附件3)一式15份(B4纸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需提供相应系列(专业)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书面承诺的工作经历证明一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2寸证件照6张(照片要求:照片背景应为淡蓝色或白色,要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
6、本工种论文一式三份(A4纸打印)。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30日。
报名地点:丰收路人社大厦716房间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2118959。
附件:
附件1-河南省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人员名册.doc
附件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doc
附件3-河南省申报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审简表.doc
2020年7月15日